发布时间:2015-09-23 08:12:00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8月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涉及6类食品(罐头、酒类、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抽检样品共计25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配制酒、啤酒、葡萄酒和其他发酵酒。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葡萄酒》(GB 15037-200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20个指标。共抽检酒类50 批次,覆盖5个生产省份的32家企业。其中:
1.抽检其他发酵酒9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3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33.33%,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酒精度。
2.抽检配制酒18批次,啤酒21批次,葡萄酒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相关报道: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十五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