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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甘肃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发布时间:2015-12-12 12:14:14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首席记者金奉乾 实习生姚淑慧)昨日,省 食药监局印发了《甘肃省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审查细节》要求,职业 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 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冷食类、生食类、裱花 糕点类食品制售项目。 自酿酒不得使用压力容器,自酿酒只限于在本门店销售,不得在本门店外销售。
 
    《审查细节》要求,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与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所、旱厕等污染源保持25m以上距离。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有防尘防蝇等设施。销售和贮存散装食品,应在经营和贮存位置设立公示和标示牌。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单位,应当加入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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