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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食药监所“四抓”开展羊肉及制品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5-12-16 04:19:33 来源: 食品伙伴网


     鲁网枣庄12月16日讯(通讯员 石燿剑)冬季严寒, 羊肉及制品累 餐饮 服务日益红火。按照山东省食药监、公安、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自12月1日起,龙泉食药监所在辖区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对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规范羊肉及其制品 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 假冒伪劣羊肉和有毒有害羊 肉制品等违法行为,严防“ 假羊肉”流向餐桌,切实保障 消费者 饮食健康安全。
 
    广泛通告抓宣传。在辖区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张贴三部门《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督促辖区内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照,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改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全程追溯抓公示。通过执法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羊肉及其制品进货渠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主动索取并留存凭证,建立全程可追溯机制;督促指导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严格执法抓监管。采取现场检查与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项检查,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示不清、直观判断符合假劣和有毒有害特征的羊肉及其产品开展抽样检测。对于抽检监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和依法应予行政拘留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联合执法、检打联动、行刑衔接,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合力。
 
    强化监督抓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公众、企业内部人员举报羊肉及其制品屠宰、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线索将认真调查处理;对举报属实的,依法给予举报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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