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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26 02:12:27 来源: 中国化工网
福建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根据通知,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福建省国Ⅴ标准车用汽油销售价格在国Ⅳ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170元,国Ⅴ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在国Ⅳ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160元,非标准品按国家规定品质比率相应加价,普通柴油仍按国Ⅲ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执行。
文章原标题:元旦起,我省全面供应国Ⅴ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