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全部分类
产品库
公司库
资讯中心
免费注册
登录
免费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产品
公司
资讯
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韩国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149号)
发布时间:2015-12-31 06:53:12 来源: 食品伙伴网
应韩国政府申请,根据我国专家对韩国 大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允许韩国大米输华。韩国输华大米应符合《 进口韩国大米 检验检疫要求》(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口韩国大米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17日
公告149号附件.doc
上一篇: 日本年底水产品、肉类价格大幅上涨 市民购物受打击
下一篇: 因多起价格投诉 南航宣布暂停与去哪儿合作
相关资讯推荐
没打开的西瓜在冰箱里能放几天
如何延长酸菜的保存期限
咖啡豆的种类
白酒应该如何挑选
干性宠物食品的优点有哪些?
宠物零食有哪些种类
推荐企业
北京蜀食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淮安市中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瑞鼎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恭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襄阳市山水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推荐商情
周口餐饮服务好处,机关单位食堂承包服务商
郑州承包工厂食堂公司
潮州耐腐 pvc 线槽安装
花都魏德米勒 PCB接线端子找哪家
天津密封软管接头使用方法
产品
公司
资讯
产品
回到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