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原
卫生部《
食品安全地方
标准
管理办法》、《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熟制
小龙虾》(
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16年4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联系人:赵素萍
联系电话:025-83620768(传真)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熟制小龙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
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