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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食药监局发布春季药品、保健食品安全消费预警


发布时间:2016-03-14 03:35:05 来源: 食品伙伴网


     胶东在线3月12日讯 进入春季,各类 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速度加快,流行性感冒和胃肠道疾病进入高发期。为保障公众科学、合理使用药品、 保健食品,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季药品、保健食品安全消费预警。
 
    据工作人员介绍,有几类产品易被混淆为药品、保健食品,主要包括:标示“某某卫消字”的外用擦剂、洗剂、栓剂等“消”字号产品冒充药品;标示“某某食健字”的中药滋补类保健食品宣传治疗功能;药食两用、维生素类等普通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或治疗功能;“妆”字号产品宣称具有治疗调节功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能够经营药品、保健食品的合法企业都是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药品的,店内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店内悬挂经营范围包含“保健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询药品、保健食品批准情况,如果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就要引起警惕,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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