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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食药监:购买家庭自制食品须谨慎


发布时间:2016-04-25 09:16:4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齐鲁法制网4月22日讯(通讯员 王琼)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上不乏一些家庭自制食品销售,美食种类主要分为私房菜、自制龙虾、蛋糕甜点等,这些食品以“口感好、安全无添加”的卖点在朋友圈火爆销售,但是对于这类家庭自制食品的安全问题,广大市民应提高认识。

    在广大市民印象中,一家餐饮实体店的成立必须注册登记,厨房、经营场地要达标,从业人员需要取得健康证等条件,才能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对于家庭自制食品,多数市民存在误区:他们认为家庭自制食品,卫生可以保障,并不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而且大部分自制食品属于朋友推荐介绍,可放心购买。

    夏津食药监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要持照经营,在进行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之后方可售卖。家庭自制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消费者并不得知,还是会存在不良商家使用劣质食材,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家庭自制食品的安全问题不可小觑。因此广大市民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购买家庭自制食品时,要选择持证经营的店家。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或由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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