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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环境违法案件环比增加 部分地区执法仍待加强


发布时间:2016-05-16 10:36:34 来源: 中国环保在线


  【 行业动态】5月12日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3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各地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情况。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截至今年3月,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积极使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但是,还有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还未得到有效改善,环境执法力度亟待加强。
  
  环境保护部5月12日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3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各地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情况,并对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查环境违法案件表示肯定。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
  


  一季度,浙江、广东、福建三省案件总数依旧位居全国前三名。
  
  其中:浙江省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339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5件
  
  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03件
  
  实施限产、停产案件55件
  
  移送行政拘留86起
  
  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0件
  
  广东省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284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件
  
  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15件
  
  实施限产、停产案件92件
  
  移送行政拘留29起
  
  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件
  
  福建省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247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件
  
  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76件
  
  实施限产、停产案件9件
  
  移送行政拘留28起
  
  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8件
  
  截至今年3月,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积极使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但是,还有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还未得到有效改善,环境执法力度亟待加强。如山西省晋城市,安徽省阜阳市、滁州市、宿州市,江西省宜春市,河南省漯河市、周口市,湖南省常德市,陕西省咸阳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部将适时对上述地区进行督察督办。
  
  原标题:环保部: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3月案件环比大幅增加,一些地区执法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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